韩先生-关于咨询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转接的流程

    信件主题: 韩先生-关于咨询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转接的流程
    来信人: 韩先生 来信日期: 2025年06月09日 来信编号: SZXX956109002506091986019852
    信件内容: 您好,我是2023年毕业于安康学院的本科生,我家是河南的,目前已经不在安康市。 我在毕业时将档案存放在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0915-3**79),今年我考上了研究生,现在需要将存放在汉滨区人才中心的档案转寄到我的研究生学校,但我咨询了汉滨区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,对方告诉我无法进行线上申请转寄,如果本人不在安康市,可以找一名委托人代办,但是我在安康市没有认识的人。 目前我已经取得了调档函,所以想问下能否麻烦相关的工作人员帮助我完成调档。 祝工作顺利!
    信件回复: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了当事人,由当事人把调档所需材料通过EMS邮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。当事人对办理结果满意。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,咨询电话:0915-3255115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人民政府
    回复时间: 2025年0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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